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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誉侵权纠纷大数据报告(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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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通过网络等方式将另一方出轨、家暴、涉嫌违法违规等行为公之于众,引发舆论关注的行为是否对另一方造成名誉损害?若另一方诉讼维权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团队通过 “威科先行”网站,输入关键字“名誉侵权、夫妻、出轨”进行检索,对符合条件的36份法院生效判决进行分析,形成如下数据报告,供大家参考!


一  诉讼当事人身份关系

通过本次检索,诉讼当事人双方为夫妻关系或前夫妻关系的共有36份,其中判决时仍为夫妻关系的5份,已经离异的31份。




二  主要侵权形式及途径

通过对36份判决书进行分析,常见的侵权形式及途径主要有微博、论坛、网站、群发邮件、QQ社区、微信群、拉横幅等,其中通过微博、微信、QQ发布另一方出轨、家暴等信息是最常见的侵权途径。




三  公之于众的主要内容

在36份判决中,夫妻一方通过网络等途径公之于众的信息中,涉及另一方出轨有外遇、对婚姻不忠诚以及生活作风不好的有14件,实施家暴行为的有1件,涉嫌贪污公款的有 1 件,不支付抚养费的有3件,侮辱、恶意诽谤的有14件,散播原告在被诈骗情况下书写承认通奸的《悔过书》的有1件、欠钱不还的有1件,另外1件信息不详。




四  是否获得法院支持

在诉讼当事人双方为夫妻关系或前夫妻关系的36个案件中,法院认定侵权成立的有18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有18份。




五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原因

在判决驳回诉讼请的18件案件中,因认定行为不构成侵权被驳回的有9件、因无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存在被驳回的有5份、因不能证明侵权行为是被告所为被驳回的有2份、因不能证明原告因侵权行为而社会评价降低或社会评价降低与被告行为有关系被驳回的有1份、因被告发表的言论属实,表达在合理范围之内不构成侵权而被驳回的有1份。




六  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的主要原因

在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的9件案件中,因无损害名誉行为发生而未构成侵权的有1件,因难以证明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未构成侵权的有2件,因未在公开场合或向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群散布并造成影响未构成侵权的有3件,因行为人并无主观恶意,也未恶意扩散传播范围而未构成侵权的有1件,因其他行为未构成侵权的有2件。




七  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情况

在原告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的情况下,同时支持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有13份判决,数额从100元到40000元不等,支持数额最多的为10000元,共有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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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介绍

     李卉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团队运营十年,专注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实务的探索与研究,在婚姻家庭、继承析产、疑难复杂家事诉讼、家庭资产风险筛查与防范、税务筹划、遗产规划与执行、家族企业传承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团队成员凭借一流的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致力于为高净值人群提供专业、优质的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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